解析:
在认定行贿罪时,需以行为人明知自己所为给予国家公职人员财产之举属非法性质为准则。该犯罪行为的内在意图则明显表现为主观上的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确了解自己此类行为具有违法性,其根本目的乃在于谋求不正当之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权益。而在此过程中,行为人对于自身的违法行为及其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均有着清晰且明确的认知,然而即便如此,他们仍毅然决然地选择实施行贿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