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接受律师会见时,其费用往往需要由当事人本人或者其亲属自行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律师的服务费用是依据双方签订的委托合约中所规定的标准来结算的,并不包括在我国政府提供的免费法律援助项目之中。若当事人因经济状况无法承受律师服务费用,他/她或许可以有权申请法律援助,在此情况下,律师会见的相关费用则可能由政府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