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盗窃罪中对被盗物品进行价值评估的主要依据为该物品的市场售价、实际价值或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将综合考量物品的使用年限、同类型商品的市售均价以及被盗物品的独特属性等多种因素。若被盗物品的价值难以通过货币量化,则需参考其替补性用途或实际应用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