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尽管未曾明示邀请之举未必会引发聚众斗殴罪行的产生,然而,我们需要清楚地认识到在我国现行刑法典中,聚众斗殴罪往往指向的是有组织且经过精心策划的多人群体之间的暴力冲突。若仅限于个体间的纷争或是未经组织的打斗行为,则很可能无法满足该罪行的构成要素。
然而,倘若此类行为导致社会公共秩序遭受严重扰乱,抑或是引发了其他形式的犯罪活动,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其他相关的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