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的原告主体资格,通常是由财产权利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来行使和主张的。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主要由国家公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侵占罪作为一类自诉性质的犯罪,当涉及到公共利益未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公权机关往往不会主动介入,此时,受害人就有权利自行向司法部门提出控告和诉讼。所以,当您或者他人遭受财产被非法侵占的侵害,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并未对此进行立案处理时,您作为权益受损害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