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检察院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其一般的处理流程包括如下几个环节:首当其冲的是,检察院一旦掌握了充足的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可能会故意逃避调查工作、销毁相关证据或者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话,他们就有权向法院提交请求予以拘留的正式申请。接下来,法院将成立专门的审查小组,严格审视该份申请,如果他们认为确实具备法律规定的所有必要条件,那么法院有权据此发布公开的拘留令。紧接着,到了这关键的一步——接到法院的拘留令之后,检察院必须立即执行命令,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当地的看守所进行羁押。与此同时,检察院还需要在24个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有关他被拘留的具体情况。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设定为10天,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个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到14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