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法律程序中,刑事拘留乃是一种强制性的应对措施,而非最终的定罪量刑。若警方察觉到某个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便有权向法庭提出对该人实施刑事拘留的请求。自启动这一举措的那刻起直至案件查清、审理结束之前,侦查部门将持续展开调查工作;而后,他们将向检察机构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由后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只有在法院做出判定,裁定涉案人员有罪之后,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其进行庭审判决和量刑决策。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时间长度通常不宜超过37天,若存在特殊情况则情形另行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