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嫌疑人逃逸调查或者继续进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所带来的直接后果中,除了会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进行约束之外,还会对其社会声誉以及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家庭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就业机会以及银行贷款等都有可能受到相应阻碍。而在案件到了庭审阶段,若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无辜,那么先前被错误地实施了拘留这一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就有权向国家提出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