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贵友仍拖欠未清偿之债务,您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予以裁定贵友兑现拖欠款项。
依据第一百八十八条,这种法律途径下的时效期限为三年,且需自您察觉或理应察觉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债务人开始计算。但若逾期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进行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在正式提出诉讼之前,您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借据、证人证词等等,以充分证明借款的真实性及其具体数额。倘若借款协议中包含了利息条款,那么您还需提供利息计算的详细依据。若贵友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贵友将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债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总而言之,您完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贵友归还所欠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