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律师会见费能否退还的问题上,往往需要参考律所与其委托人之间签署的委托合同中所包含的具体条款和细则。倘若在合同中并无对此事项进行明确标注或者没有出现特殊状况,那么律师已经为客户提供的服务项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是不予退还的,因为这是对律师付出的劳动时间以及提供的专业服务的合理回报。
然而,如果服务尚未启动或者由于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双方有可能就此展开协商,以期达成退款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规定
律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按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