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依法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
具体来说,我们知道,中国法律始终贯彻着对未成年人以教育、感化与拯救为主的原则;但是,当这些未成年人涉及到严重犯罪行为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无论其是否为未成年人,都可依法实施拘留。
然而,为了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决定对他们进行拘留之前,必须先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同时还应综合考虑其年龄、犯罪情节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