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职务侵占罪的量刑问题,通常是依据涉案侵占金额以及案件情节之严重性进行综合评定的。
根据我国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文规定,对于那些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特定单位从事职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倘若其利用自身职务上所赋予的职权优势,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话,那么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处罚;若涉案金额进一步扩大,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附加刑罚。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及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均会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对其具体金额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