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债务混同乃常事,此举往往意味着债权与债务归属为同一人,从而使得原本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荡然无存。在法律领域中,对债务混同的判定须依据多个关键要素进行综合判断,即是否出现了诸如合并、收购此类的企业重组行为从而导致债权债务主体的一致性;
其次,需探究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否已明确表示自愿舍弃原有的债权债务;
此外,还需要考察是否有实际的债权债务转移行为发生,并且没有以新债换旧债的对价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