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针对被判定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倘若他们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且具备真诚的忏悔之意和避免再次犯罪的能力,同时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居住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那么便可以依法宣判缓刑。
此外,若是被告及时地向受害者进行积极赔偿并获得了受害者的谅解,亦或有显著立功表现的话,立法机关则可能在审判时予以考虑,酌情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