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财物侵占罪,也可以称之为刑法上所规定的“侵占罪”,主要定义为行为人擅自将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财产或是他人遗失的物品、埋葬的物品擅自据为己有,且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在被要求返还或交付时却予以拒绝。当此类案件的立案调查工作启动时,通常会由公安部门负责展开相关行动。
然而,公安部门会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和认定:
首先,要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
其次,要有确凿的犯罪事实存在;
最后但并非最次要的因素,是涉案金额必须达到当地政府制定的立案标准,方能开启后续调查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