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多人参与的诈骗案情之中,能否申请取保候审往往需要依据涉案人员的具体罪行情节、其行为对社会所产生的潜在风险程度、个人的忏悔与反思诚意,以及可能对整个司法进程所带来的阻碍影响。通常情况下,若涉案人员并未展现出重大的社会危害性,例如非主要合谋者、未导致严重损害结果、拥有稳定的居住场所及职业、愿意积极配合相关调查等条件,便有机会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最终的决策权力仍归属于法院或者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