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盗窃犯罪的立案准则并非纯粹依照犯罪金额而定,而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所共同调整。一般的情况下,如若盗窃物品价值较高,或存在屡次实施盗窃行为、入室行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扒窃等情形,均会被视为需要立案调查的案件。
然而,关于“数额较大”这一概念的具体衡量标准,各地区的规定或许存在差异,通常在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浮动,但最终仍需依据当地司法机构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