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借款协议中的条款问题上,若借据中并未对利息做出清晰具体的约定,根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将被视为无息借款处理。这时,贷款申请人只需偿还借款本金款项即可,而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利息负担。
然而,若贷款发放方能够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据或者其他相应的事实依据来证明双方其实曾就利息事项进行过详细明了的口头协商甚至是书面约定,那么法院在核实相关事实后有可能会对其主张付出司法裁判的认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