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拐卖妇女这一行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被定位为极其严重的犯罪行径,通常会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予以定罪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明确规定,对于实施此类犯罪的人,将处以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同时处罚金;如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将处以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并在此基础上再施予罚金或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此外,如果罪犯还涉及到强奸、非法拘禁、人身伤害以及羞辱受害者等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或者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又奸淫被拐卖的妇女或者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