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现行的刑法体系中,对于那些因盗窃罪而再次触犯法律的惯犯或累犯,他们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准则,凡是曾经因为某种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已服完刑期或者获得了赦免待遇之后,在未来五年内又再次触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新罪行者,将被认定为累犯,需要接受更加严重的惩罚。具体到盗窃罪这一具体案件,若违犯者系累犯身份,则司法机关在进行量刑审判时必将对其施加更加严格的刑罚制约。
值得提醒的是,我们必须认识到,设立累犯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严惩惯犯与再犯,以此提升刑事法律制度的震慑力和警示效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