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诈骗罪的刑事拘留行为,实际上是针对该违法行为的被告人所采取的刑事诉讼程序步骤;而民事诉讼则往往是由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索要其应得的赔偿款额。这两种法律程序并非相互排斥或冲突的,而是可以并行不悖地进行。换句话说,在刑事案件的调查和审判过程中,受害人依然有权利以民事诉讼的形式,寻求对自身经济损失的补偿。因此,诈骗罪的被告人即使已经被刑事拘留,也并不妨碍受害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