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内,家属于亲朋好友均不宜向公安、检察院以及法院等司法机构的工作人员馈赠礼品,以便图谋改变案件处理结果。此举乃是遵循我国法律所倡导的公平正义和平等对待每位诉讼参与者的基本原则。因为,赠送礼品有可能被视为行贿行为或者干扰司法公正,从而构成违法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