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文规定,“帮信”罪(也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素中,如果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那么就应当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需要单独或合并被处以罚金。
至于您提到的那笔六万元的获益,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无疑已经是属于情节非常严重的范畴了。
然而在实际量刑过程中,刑法往往要充分考虑诸如犯罪手法、犯罪动机以及被告人的悔过表现等等诸多因素,最终的判罚结果将有法庭根据案情,依法做出公正决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