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非法拘禁罪,其主要可以被分为两大基本类别:
首先是普通非法拘禁现象,即实施者本身并未得到法律授权而对他人进行非法拘禁;
其次就是那些身处特殊职位之人滥用手中权力所导致的非法拘禁事件,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此类犯罪行为。这些犯罪活动往往会直接侵犯到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