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帮信罪”是一个相对新颖的刑法用语,主要指的是在行为人明确知晓他人正在借助信息网络进行非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协助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与犯罪分子之间的通信记录,这些记录可以直接反映出行为人是否已经清楚地知道了犯罪事实的存在;
2.行为人为犯罪分子提供的技术支持或帮助的详细记录,例如服务器日志、交易记录等等,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3.行为人与犯罪活动相关的财务往来证据,这些证据能够清晰地展示出行为人从犯罪活动中所获得的经济利益;
4.受害者或目击证人的陈述,这些陈述可以进一步证实行为人的协助行为对整个犯罪过程产生的实际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