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行政拘留期间,受拘留人员有权委托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协助。
然而,律师与受拘留人员进行会面并不需要经过任何特殊的批准程序。此举旨在确保被拘留者享有充分的合法权利,并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以及援助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