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实际上,并不是所有形式的取保候审都必须先经过审理才能进行,而是可以根据案件进展情况适时地提交申请。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才有资格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的,比如犯罪情节不算严重、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相对较轻以及不会逃避调查等,那么他们的辩护律师或者亲属就可以向相关的司法当局递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