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所作出的一种决策。公安机关在对案件展开侦查工作期间,具有实施取保候审的权利;而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同样拥有相应的裁量权。此举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推进,并尽量规避无谓的羁押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