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及第六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借款合同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士提供借款,待债务期满后归还贷款本金并依照约订利率支付费用的契约。借款协议需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然而若借贷双方间对签订书面协议另有共识,则可另行处理。假如姑爷与老丈人间对借款事宜有详细清晰的约定,涵盖了借款类别、货币种类、使用目的、借款金额、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那么姑爷便应严格遵守约定,按时偿还欠款。若姑爷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所有民事主体均须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其民事义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此外,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乃因合同等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权利,权利人有权请求特定债务人实施或避免特定行为。
第一百二十条亦指出,当民事权益遭受侵犯时,被侵权者有权请求侵权者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若当事人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综合以上各项法规,倘若姑爷向老丈人借款后未能如期还款,老丈人可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姑爷履行还款义务,并在必要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姑爷的违约责任。若姑爷仍拒绝还款,老丈人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姑爷归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