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所有涉及到盗窃罪的团伙犯罪案件中,对于犯罪所得总额的衡量往往是基于所有共同参与者所造成的整体损失状况进行判定。因此,当有多名成员一同涉案盗窃时,无论各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影响力大小如何,他们所共同参与的盗窃金额都将被相应地纳入到各自应担负的犯罪数额范围内核算。而在司法审判环节,法院将会根据每一位被告人在整个犯罪活动中的参与程度以及其所发挥的实际作用,来最终决定对其施加何种程度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