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抢劫罪案件中,刑事判决的减刑通常需满足以下四方面的严格要求:1.罪犯在服刑期间必须表现出深刻的懊悔之情,严格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并且愿意积极投入到教育与改造之中。2.罪犯还应当具备立功表现,例如主动向司法机关检举、揭露他人的犯罪行为,或者在科技领域内获得重大的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3.罪犯在劳动改造过程中应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并展现出显著的改造成就。4.对于那些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其谅解的罪犯,法院亦将予以适当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