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尚未成年且年满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少年,仍有资格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并申请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提起诉讼以追究对其犯下的强奸罪行之责。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任何年龄段的性侵犯受害者均享有寻求法律保护的权利,这其中也包括了未成年人。若受害者属于未成年人群体,那么他们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便可在必要时提供援助,代表他们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并通过司法程序来追究加害者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