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侵占罪在江西省内的定罪及量刑尺度,其主要的法律依据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侵占罪的犯罪行为形式主要表现为将依法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未经授权而擅自据为己有,且此种占有状态一直持续至数额达到了较大级别,或经权利人提出请求后以剥夺犯罪者赎回他人财产的意志和能力为前提,仍拒绝返还或交出该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明确规定,对于实施了侵占罪行的犯罪分子,应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严厉惩罚;若犯罪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作为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