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行为,其本质特征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采用欺骗、窃取、秘密获取等方式,将本应属于他人所有的财务据为己有。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所有权,同时也妨害了社会秩序与公正。在获得立案之后,能否判定被告人无罪,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和所掌握的确切证据。倘若公诉人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实被告人存在着明确的侵占意图以及实施了相应的侵占行为,或者在案件中出现了法律明文规定的无罪情况,例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对被告人有利的判决,宣布其无罪。
然而,即便已经取得充分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确实犯下了侵占罪,要想挑战这样的定罪结果,也是相当困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