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欠款纠纷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之后,调解时间段大致可以被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调解阶段的时间通常会发生在诉讼程序启动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而且此时间段被设定为最为迟延的时间点,也就是至多不能够超出七个工作日。
其次,如果涉及到的案件符合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条件,那么此类案件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就应当完成审理并作出判决,当然,如果存在特殊情形需要进行延期的话,就必须获得法院院长的批准或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且经过批准才能够实施。
再次,如果案件属于“简易程序”审理范畴,那么其审理期限则被规定为三个月。
最后,对于那些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来说,其审理期限通常会在立案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完成,但是同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次延期,最长可以延长一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时间仅仅是作为一种参考,具体的调解以及审理时间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的工作安排等等诸多因素而产生差异。在整个调解和审理的过程当中,当事人双方都应该积极地与法院进行沟通合作,以期尽快地解决纠纷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