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辽宁省区域内,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裁决依据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的。通常情况下,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刑罚程度会根据其所涉及的诈骗金额以及情节的严重性来进行具体的划分。当诈骗金额达到较大范围时(通常设定为3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将会面临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而当诈骗金额进一步扩大到巨大规模(即10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诈骗金额高达特别巨大(即超过50万元人民币)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话,那么将面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