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能否获取此种权宜性逮捕措施,主要是根据被告所面临的特定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条款来予以衡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倘若被告有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是在刑法中独立适用附加刑,亦或者可能承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只要其采取这一措施并不会对社会构成任何威胁,并且并非累犯,那么便可提出申请。然而,对于涉及银行卡洗钱的犯罪行为,通常情况较为严重,需要考虑到案件的性质、证据的真实性以及被告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等诸多因素。法院或公安机关将依据这些因素进行全面评估,然后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