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涉及到多人相约进行暴力冲突并最终导致其中一方丧生的情况,主要将其视为蓄意谋杀的案件处理。这是由于,在整个暴力冲突的过程中,相关肇事者对于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持有放任或积极追求的态度,该情形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所设定的犯罪构成。
然而,如果最初的意图仅仅是参与聚众斗殴活动,但却因疏忽大意而导致他人不幸身亡,那么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有可能被判定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