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偷盗这一行为,其本质上已构成累犯之嫌,所侵害者主要是国家法律秩序。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偷盗行为的受害对象主要为国家或社会团体,而非个人个体。因此,绝大多数案件中,被害人均无法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以寻求实际损害赔偿。然而,若偷盗行为同时触及到个人财产权益,则受害方仍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独立发起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