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涉嫌实施诈骗行为者实施刑事拘留乃其基本准则。若公安部门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明显的诈骗犯罪事实,且涉案人员有可能逃避法律追责或者毁灭、篡改案件证据的可能性,则有权依法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通常情况下,拘留期限设定为14日,但在特殊情形下,该期限可适当延长至37日。在此期间内,侦查机构将全力以赴地调查案件真相,并根据调查结果向司法机关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