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云南省的迪庆藏族自治州所涉及的“帮信罪”,又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款的明确规定,如果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这个罪行主要是针对那些明明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仍然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行为。在具体的量刑过程中,将会充分考虑到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