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深圳地区的网络借贷问题,若产生欠款未归还的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是民事债务纠纷范畴,从而无法引申出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坐牢”。
然而,如果借款人在借贷过程中存在故意逃避债务、实施诈骗等违法行为,那么就有可能触及到刑事犯罪领域。举例来说,假如借款人在申请借款时提供了虚假的个人信息或者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被判定为贷款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