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所需支付的费用问题,其实并不具备固有的一个绝对值,这是由于其受到案件实际状况以及法院裁定的双重影响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形之下,当事人可选择让他人作为保证人或自行缴纳保证金两种方式进行取保候审。
至于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则需要按照各相关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具体情节而定,即便如此,也必须要保证该保证金足以保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遵守法律规定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所以说,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取保候审申请,其所需支付的保证金金额均无固定标准,而是需要司法权威机构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裁量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