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通常情况下,他们将面临接踵而至的侦查环节。在此阶段,公安执法部门将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以期获取充足、确凿的证据材料。倘若公安机关认定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那么他们将会在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日)内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
然而,若检察机关未能予以批准,嫌疑犯则有可能获得释放或者被变更为取保候审等其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随后,案件将进入到审查起诉以及审判两个重要阶段。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享有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