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当公民遭受非法行为的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时,他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的申请。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条法律适用于在司法过程中受到不当指控和惩罚的人士,若他们最终得以证明自己清白无辜,那就有资格获得国家赔偿这一赔偿机制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所谓“国家赔偿”,实质上就是针对违法私自拘留、逮捕以及不正当判决而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构成严重侵害的一种补救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六其他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