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倘若亲友因治疗疾病而向您借用款项且未能按期归还的话,则您身为债权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债务人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若借款协议中已明确规定了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例如逾期还款所应支付的利息以及违约金等事项,那么您便可依据这些合同条款向债务人索要相应的赔偿。
然而,若借款协议中并无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或者协议中所规定的违约责任无法完全弥补您因此次债务所遭受的经济损失,那么您便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五百七十九条之规定,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在必要的时候,要求其对由于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给您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在实践过程中,您可以先尝试与债务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寻求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
如若协商无果,您便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其利息(若借款协议中有此项约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