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的个体,倘若因为涉嫌触犯法律而必须实施拘禁措施,原则上是符合条件进行刑事拘留的。
然而,相关部门会依据当事人的实际身体健康状况作出考量,尤其当病情较为严重且需要继续医疗治疗时,往往可能会出现暂缓执行的状况。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做法并不能够完全避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旦病情状况好转,符合执行拘禁的条件,那么拘留措施仍有可能得到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