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代理权承包契约自身无法构成侵犯财产罪行。侵犯财产罪是指负有保管义务之行为人公然违背此项义务,擅自将受托他人之财产据为己有,并且其金额达到法定标准,且拒绝交还或交付之行为。而代理权承包契约则是基于两方均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的合法协议,即转让使用权和所有权,此种情况则无需对侵犯财产罪行负责。
然而,若在签署或履行代理权承包契约过程中出现了欺诈、强制等非法手段,那么这就可能涉及到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但绝非侵犯财产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