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借据借款方式是否需要明确记载并不直接关系到其法律效力的问题。事实上,即便借据上未能详细列出具体的借贷方式,也不代表其法律效力受到质疑。只需借据中所载有的借款方和出借方的个人信息、借款额度以及还款期限等基本要素得到明确且清晰的表达,并由两者分别签署或者加盖印章予以确认,一般情况下该借据都可被确认为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书。
然而,如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那么由于缺乏明确的支付方式,可能会加大对借款事实进行举证的难度。因此,虽然并非强制要求,但是我们仍然建议在撰写借据时,尽可能地注明款项的交付方式,以便于增强法律保护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