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这一犯罪概念在我国刑法中的全称为“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其具体定义为:行为主体将其受托并代为妥善保存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遗失物品、被埋藏物品,未经许可擅自以自我所有的名义进行占据,且这种占据的程度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同时行为主体拒绝归还或者交出这些财物。这一罪名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于公民财产权益的严格保护,其所涉及的核心问题便是对他人合法财产的不当占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